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核心标准的要求及网络安全建设要求,对网络安全建设流程、安全评估和测评、物理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运维管理、云计算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并紧密结合工程实际,通过具体项目案例,介绍了网安全规划设计方案,为网络安全建设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可操作的方法。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山东省软件测评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过程中,在工作手册上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是为规范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电力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办法。
对拟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的网络,电力企业应当组织网络安全专家进行定级评审。其中,拟定为第四级及以上的网络,还应当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进行定级评审,电力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除核安全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