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住宅日照时间在相关规范和标准中的不同规定的疑惑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以下简称民通规范。民通规范2.1.3条居住建筑应保障居住者生活安全及私密性,并应满足采光、通风和隔声等方面的要求,其条文解释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与生活习惯,日照未做强制性要求,可根据各类型项目规范的具体规定进行建设,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居住区标准。
且该条为强制性条文。1.不论是民通规范,还是居住区标准,均为住建部颁布。2.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
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是指住宅楼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部位,如电气系统、消防管道系统等,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的规则。主要内容包括:1、规范使用电气设施,做好防火工作,加强电气安全检查;2、消防管道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避免发生火灾;3、在楼宇内应安装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4、安装消防安全报警系统,及早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问题相关的建议:1、建议建立专业的消防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2、建议楼宇安装消防设施时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火灾防控要求;3、建议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4、建议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至每个楼宇单元;5、建议每年都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以确保消防安全。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安全疏散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6.1.1.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